政府早於今年一月,宣布會試行為非公屋、非綜援低收入住戶提供現金津貼。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以試行方式,為上述同時輪候公屋逾三年及未被首次編配公屋的合資格「一般申請住戶」,即兩人或以上家庭及長者一人申請者,提供現金津貼,目標於明年七月起派錢,料可惠及約九萬個一般申請住戶。有別於社會認知的「租金津貼」,政府今次並無使用此字眼,變相現金津貼不限於租金使用,從而使業主不知道租戶或劏房戶有否取得津貼,當局認為此舉不會引起「加租潮」。
政府消息人士透露,津貼金額定於綜援租金津貼一半。
政府消息人士透露,津貼金額定於綜援租金津貼一半,即每月約有一千多至三千多港元不等,計畫將試行三年,預計涉款約八十億,預計將由港府通知有關家庭合乎資格,毋須自行申請。消息人士續指,考慮到部分輪候公屋家庭或會「加人減人」,將要求申請人聲明其家庭狀況等沒有改變,並填寫銀行戶口等資料,方便過數,強調當局會不時抽查個案,如申請人未有如實作出聲明,將作出跟進。
他又提到,綜援屬社會保護網,相信他們是社會最基層的市民,認為津貼金額不應高於綜援租津,而當申請家庭獲首次編配公屋,津貼也停止發放,若拒絕了首次編配未「上樓」,之後不會繼續有津貼。由於一般申請住戶的「上樓目標」是三年,輪候時間卻高達五點六年,當局期望計畫可紓緩基層家庭因長時間輪候公屋的生活壓力。
計畫對象是「一般申請住戶」,即是二人或以上家庭和長者一人申請者,而非長者一人申請者不屬計畫對象。消息人士解釋,當局目標是在三年內讓「一般申請住戶」上樓,但非長者一人申請者輪候方式採用計分制,並無三年上樓的指標。
對於有關計畫會否引起業主「加租潮」,全港關注劏房平台成員賴建國指,業主難以知悉住戶有否申領現金津貼,相信加租可能不大。他又指,當局曾承諾市民可於三年內「上樓」,因港府失言在先,認為當局應讓輪候公屋超過三年的基層市民以公屋租金租住現時的房屋,有關差價應由當局承擔。本港至今仍未有完善的劏房戶數據,他又建議全港劏房租戶進行租金登記,以收集住戶的租金、租約等訊息,並為業主制定租金時提供具參考性的數據。
政府亦於今年一月提出擴大二元乘車優惠計畫,受惠資格會降至六十歲,不過十月時一度傳出政府有意擱置,政府之後多番澄清會繼續,指要研究解決當中的公共財政開支及濫用問題。新一分《施政報告》中確認,政府已大致完成計畫的內部評估,在能有效打擊和防止濫用的前提下,會把撥款納入二一至二二年度財政預算案,希望在下年度內逐步落實。
政府消息人士指,政府內部差不多完成評估,最關鍵為計算花費,因政府現時面對三千一百億財赤,須顧政府公共財政,當局亦掌握最佳防濫用方法。而明年二月的財政預算案會有計畫銀碼和做法,但目前尚未有計畫生效日期。
資料來源:星島日報